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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鹤城收获346个“碧水蓝天”
黑龙江新天房地产集团 发布日期:2014-01-09 来源:

记者近日从市环保局获悉,2013年,我市达到和好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为346天,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19天,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为确保群众呼吸清新的空气,市环保部门针对冬季进入采暖期的实际,对全市供热企业开展了保护蓝天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对23家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供暖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现已基本治理完成。在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中,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制订下发了《齐齐哈尔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和《关于统一全市机动车环境准入标准的通告》。同时,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进行了车辆数据库整合,全年淘汰各种黄标车辆3万余台。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市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大了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情况的督察,多次深入到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南郊污水处理厂、依安污水处理厂和拜泉飞雪糖业等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服务指导,督察企业落实减排计划,提高设施运行效率。目前,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硝反应器已经建设完成;北满特钢烧结机脱硫项目、黑化集团公司1-2号机组新建脱硫和低氮燃烧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运行调试。

2013年,我市的水环境质量也进一步好转,通过执法人员加强对冰封枯水期沿江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水源地保护区及嫩江干、支流两岸加强巡查,合理调度沿江各大型污水贮存设施,使得嫩江齐齐哈尔境内江段类水质比例为60%,出境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均较入境断面降低了2.6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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